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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政法学院与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正式启动_0
来源:发稿时间:2008-06-18 浏览次数:261
6月16日,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与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 检校合作 暨政法学院 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挂牌仪式在玛纳斯县检察院会议室隆重举行,检校合作正式启动。
石河子大学校长助理吕国华、政法学院院长刘贡南、玛纳斯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新、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汤武林和检察长洪峰及等人出席了会议,玛纳斯县人民检察全体干警和县政法委及司法局、法院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我校政法学院刘新红老师任命为为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并为参会人员作了《律师法》专题讲座。吕国华、王立新致辞并为 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揭牌。刘贡南与洪峰共同签署了 检校合作协议书 。
吕国华在讲话中指出,注重实践育人,主张知行结合,是我校优良的教育传统。石河子大学与 全国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检校合作 ,在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旨在充分发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各自的优势条件,充分发挥法律实务部门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中的作用,构筑检校合作、共谋发展的长效合作关系,为师生提供实践锻炼、施展才华的舞台,有效的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王立新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合作旨在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服务好玛纳斯县的经济建设。石河子大学法学人才荟萃、又与与玛纳斯县相邻近,双方可以通过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政法学院和司法实务界各自的优势条件,学校为玛纳斯县检察院检察队伍提供教育培训和检察理论调研支持,为检察实务工作者提供面对面向法学专家学习请教的机会,检察院为法学专家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直接指导司法实践的平台,为教学科研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为大学法律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司法实践的基地。
据悉,此次 检校合作 及 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挂牌具体涉及案件咨询、业务培训、实习调研等方面内容,旨在充分发挥法律实务部门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中的作用,是实现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优势互补、互利双赢、资源共享,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一次有益举措。